所有在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注册成立的私人有限公司、公众公司、有限责任合伙等商业主体,无论是否产生实际营收,均需按要求完成对应账务处理,仅处于休眠状态且已向ACRA提交休眠申请的主体可豁免相关义务。
根据ACRA2022年修订的《公司法令》,休眠主体的判定标准为连续12个月无任何经营活动、无任何账户收支记录,且需主动提交休眠申请并通过审核后方可豁免做账义务。未提交休眠申请的主体,即便财年内无任何营收,也需按要求完成基础账务处理并提交相关文件,否则将触发合规预警。
实践中跨境注册的新加坡公司常存在误解,认为仅在中国内地开展经营、未在新加坡产生营收就无需做账,这类认知会直接导致合规逾期。只要是在ACRA注册的商业主体,无论经营活动发生在哪个地区,都需按新加坡本地规则完成账务处理,将全球营收纳入申报范围。
提交的账务材料不符合新加坡财务报告准则(SFRS)要求、数据前后矛盾、未按要求披露关联交易、未留存对应凭证的,会被评税机关判定为不合格,需重新提交或配合专项核查。
根据新加坡财务报告准则要求,所有账务处理需采用权责发生制,使用其他国家或地区会计准则编制的账务需先调整为符合SFRS的格式,直接提交其他准则下的账务文件会直接被打回。涉及关联交易的主体,需披露所有关联方信息及交易定价依据,定价明显偏离市场公允价且无合理证明的,评税机关有权直接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要求补缴对应税款及滞纳金,滞纳金按日计算,比例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账务凭证需留存至少5年以备核查,抽查时无法提供对应原始凭证的,也会被判定为账务不合格,首次违规的处罚金额大致在300新元至1000新元区间,多次违规或情节严重的处罚金额最高可达10000新元,甚至可能被限制董事任职资格,相关处罚标准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缺少对应财年的销售及采购凭证、账户收支记录、费用支出凭证、固定资产折旧明细、员工薪酬发放记录的,会直接被判定为无效提交,需补全材料后重新走申报流程。
销售及采购凭证需包含交易双方主体信息、交易明细、金额及对应日期,需与账户收支记录的金额、日期一一对应,无法对应的交易不能纳入成本或营收核算。费用支出凭证需与经营活动直接相关,个人消费性质的支出不可计入经营成本,也无需提交对应的凭证。固定资产折旧需符合SFRS规定的折旧年限要求,自行调整折旧年限、未按要求计提残值的,需重新调整账务后再提交。
涉及跨境交易的主体,还需额外提供跨境交易的完税证明、交易相关的合规文件,缺少这类文件的跨境交易成本不可在税前扣除。有雇佣员工的主体,需提供员工薪酬发放明细、公积金缴纳记录,外籍员工的薪酬也需如实申报,缺少相关记录的账务会被直接判定为无效。
新加坡会计做账的提交时限与公司财年截止日期直接挂钩,普通私人有限公司需在财年结束后6个月内完成账务处理并提交ACRA,上市公众公司需在财年结束后5个月内提交,逾期提交将按日产生罚款。
公司财年截止日期可自行选择,多数主体选择12月31日或3月31日作为财年截止日,调整财年截止日期需提前向ACRA提交申请并通过审核,否则仍按原财年截止日计算提交时限。符合小型公司认定标准的主体可豁免审计要求,仅需完成账务处理后直接提交即可,小型公司的认定标准为连续两个财年满足营收低于1000万新元、总资产低于1000万新元、员工人数少于50人三个条件,任意一个条件不满足的主体,需先完成法定审计,再提交做账相关材料。
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账务处理的主体,可提前至少14天向ACRA提交延期申请,最长可申请延期2个月,未提前申请的逾期主体将按日产生罚款,每日罚款金额大致为50新元,最高可罚10000新元,相关标准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经营主体可结合自身财年安排、营收规模提前筹备相关工作,确保新加坡会计做账流程符合法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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