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新加坡公司在大陆的操作,是指大陆境内自然人、法人主体作为股东,在新加坡注册商事主体并在大陆开展相关跨境业务的行为,所有操作需同时符合新加坡商事注册规则及中国跨境投资、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根据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2026年1月更新的《外国股东注册新加坡公司指引》,外国主体可100%持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无需本地股东参股;同时根据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2025年12月发布的《境内个人境外投资登记管理操作指引》,大陆自然人作为股东注册境外公司需按要求完成ODI或37号文登记,确保资金出入境合规。
该操作的适用场景主要包括跨境电商企业布局东南亚市场、外贸企业优化收结汇流程、科技企业搭建海外融资架构、家族办公室开展跨境财富管理、知识产权跨境布局等,不同场景下的合规要求需叠加对应行业的监管规则。
根据ACRA2026年2月发布的《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格细则》,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需至少1名本地董事,该董事需为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或持有EP/SP准证且连续6个月以上居住地址在新加坡的自然人,无失信记录且未被新加坡法院限制担任商事主体董事职务。股东无国籍限制,大陆自然人、法人均可担任,股东人数最多为50人;若注册豁免私人公司,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人且不得包含法人股东。
大陆企业作为股东注册新加坡公司的,需按商务部2025年10月更新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完成ODI备案,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后再到注册地外管局完成外汇登记;大陆自然人作为股东的,需按外管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37号文)要求,向户籍所在地外管局提交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申请,未完成登记的后续资金出境、利润汇回均会被限制,还可能面临外汇行政处罚。
所有提交材料需同时满足ACRA的注册要求及大陆备案的材料要求,非英文材料需提供经ACRA认可的翻译机构出具的英文译件,译件需加盖翻译公章且与原件内容完全一致。根据ACRA2026年2月更新的《外国申请人公司注册材料清单》,需准备的核心材料包括以下类别:
一是公司基础信息材料:拟注册名称需以PTE. LTD.结尾,不得与已注册新加坡公司重名,不得包含银行、金融、教育、医疗等敏感词汇,如需使用上述词汇需提前向对应监管部门申请行业牌照;经营范围需符合新加坡《标准产业分类(SSIC)2025版》的分类规则,不得包含新加坡禁止的经营类目。
二是股东与董事身份证明材料:大陆自然人股东提供护照或身份证的公证文件,该文件需经新加坡驻华使馆认证,2026年ACRA新增要求认证有效期为3个月,超出有效期的材料需重新办理;大陆法人股东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会决议的公证认证文件。本地董事需提供新加坡身份证/准证复印件、近3个月的居住地址证明(水电费单、银行对账单均可)。
三是合规类材料:符合新加坡《公司法》2024年修订版要求的公司章程,明确股东持股比例、董事权责、利润分配规则、解散清算规则等内容;新加坡本地注册地址证明,不得使用邮政信箱作为注册地址;大陆主体的ODI证书或37号文登记凭证(如需实缴注册资本或后续开展资金出入境操作的需提前准备)。
注册新加坡公司的费用分为官方收费与必要第三方支出,2025-2026年的大致收费范围如下,具体标准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所有官方收费均可在ACRA官网的政府收费目录中查询。
| 费用项目 | 收费标准(2025-2026年) | 收费主体 | 备注 |
|---|---|---|---|
| 公司注册官费 | 315新元 | 新加坡ACRA | 2026年1月调整后标准,无普惠性减免政策 |
| 名称预留费 | 15新元 | 新加坡ACRA | 预留期120天,逾期未完成注册需重新申请 |
| 本地董事服务费 | 1200-3000新元/年 | 本地合规服务提供方 | 根据董事资质、是否承担额外权责浮动 |
| 注册地址服务费 | 300-800新元/年 | 本地地址提供方 | 如需接收政府信件、银行函件需额外支付服务费 |
| 材料公证认证费 | 2000-5000元人民币 | 中国公证机构、新加坡驻华使馆 | 根据股东人数、材料数量浮动 |
| ODI/37号文登记工本费 | 0-3000元人民币 | 中国商务、外汇主管部门 | 部分地区免收工本费,第三方服务费用未计入 |
以上费用不包含特殊行业牌照申请费用,如金融、教育、医疗等行业的牌照申请费用需根据具体行业监管要求另行缴纳,相关标准可查询新加坡对应监管部门的官方网站。
根据ACRA2026年更新的《公司年审指引》,新加坡公司需每年在公司成立周年日之前提交年审报告,更新股东、董事、注册地址等信息,逾期未提交的将被处以每月300新元的罚款,罚款累计最高不超过10000新元;逾期超过18个月的公司将被ACRA强制除名,公司资产将被新加坡政府收缴,董事将被列入失信名单,限制后续在新加坡的所有商事活动。
根据新加坡税务局(IRAS)2025年12月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申报指引》,新加坡公司需每年完成税务申报,企业所得税基础税率为17%,符合条件的新注册公司前3年可享受最高10万新元应纳税所得额全额免税、10万-30万新元应纳税所得额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年营收低于100万新元的公司可豁免提交审计报告,仅需提交年度财务报表即可完成税务申报。
根据中国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发布的《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大陆居民企业或自然人作为新加坡公司股东的,需就其从新加坡公司取得的股息、分红、股权转让所得等收入在中国申报缴纳所得税,在新加坡已缴纳的税额可按规定进行抵免,避免双重征税。
根据中国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发布的《境外企业境内经营登记管理办法》,新加坡公司在大陆设立代表处、开展经营性活动的,需在经营地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境外主体经营登记,未完成登记的不得开展经营性活动,违者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最高5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注册新加坡公司在大陆的操作中,常见的认知误区主要包括三类:
一是误以为注册新加坡公司无需大陆备案。根据中国外管局2025年的规定,大陆居民通过境外持股取得的所有收益均需合规申报,未完成ODI或37号文登记的,资金无法合法出境用于公司实缴,后续利润也无法合法汇回境内,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逃汇、套汇相关的行政处罚。
二是误以为新加坡公司可直接在大陆开票经营。根据中国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境外公司不得直接在大陆开具增值税发票,如需在大陆开展经营并开具发票,需在大陆设立子公司、分公司或代表处,完成税务登记后方可按规定开具发票并申报纳税。
三是误以为新加坡公司无需做账审计。根据新加坡《公司法》2024年修订版的要求,仅同时满足年营收低于1000万新元、总资产低于1000万新元、员工人数少于50人三个条件的小型公司可豁免审计,其余公司需每年提交经新加坡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逾期未提交的将被处以最高5000新元的罚款,董事还可能被限制担任其他公司的董事职务。
部分文字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