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名字的登记审批由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统一负责,所有拟注册的商事主体名称必须符合法定规则,通过核名程序后方可使用。
根据ACRA2026年2月更新的《商业登记法(Companies Act)第50章》第27条规定,新加坡公司名字的审核权专属ACRA,任何未经核通过的名称不得用于商事活动。
公司类型不同,名称后缀有强制要求:私人有限公司后缀必须为PRIVATE LIMITED或PTE. LTD.,公众有限公司后缀必须为LIMITED或LTD,不得省略或简化。
名称不得与已在ACRA登记的公司、有限责任合伙、独资商号名称完全相同或高度近似,也不得与政府预留名称、已注销不满12个月的公司名称重合。
根据ACRA2026年3月发布的《公司名称禁止清单》,以下类型名称未经专项批准不得使用:
新加坡公司名字核名全部通过ACRA官方门户网站BizFile+线上办理,无需提交线下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 项目 | 2025-2026年执行标准 | 官方来源 |
|---|---|---|
| 核名申请费用 | 15新元/次,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ACRA2025年12月发布的《商事登记收费目录》 |
| 名称保留期限 | 120天,到期前可申请延期1次,最长额外保留120天 | ACRA2025年12月发布的《商事登记收费目录》 |
| 核名申请材料 | 拟用名称、主营业务SSIC代码、申请人身份信息(特殊行业需附加监管批文) | ACRA2026年2月更新的《核名申请材料清单》 |
| 普通行业核名周期 | 1-3个工作日 | ACRA2026年1月发布的《商事登记办理时效标准》 |
| 特殊行业核名周期 | 7-14个工作日 | ACRA2026年1月发布的《商事登记办理时效标准》 |
| 名称变更申请费用 | 30新元/次,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ACRA2025年12月发布的《商事登记收费目录》 |
根据ACRA2026年2月更新的《公司名称展示规则》,新加坡注册公司必须在注册办公地址、所有对外合同、发票、官方网站的显著位置展示完整法定名称,包含法定后缀,不得仅使用简称。
若公司需使用简化名称对外开展经营活动,需单独向ACRA申请商业名称(Business Name)登记,登记后的简称可用于宣传场景,但法律文件仍需使用完整法定名称。
公司运营过程中如需变更新加坡公司名字,需重新完成核名流程,核名通过后需召开股东大会,获得不少于75%表决权股东的同意,形成正式变更决议。
股东决议通过后14天内,需通过BizFile+提交名称变更申请,申请通过后ACRA会出具新的公司注册证书。公司需在变更完成后30天内更新所有证照、银行账户、合作协议中的名称信息。
根据《商业登记法》第32条规定,未按要求及时更新名称相关公示信息的公司,最高可被处以1000新元的行政罚款,连续逾期的罚款金额按日累计。
核名通过后若未在120天保留期内提交公司注册申请,该名称会自动释放,其他申请人可提交使用申请,已缴纳的核名费用不予退还。
公司完成注册后,只要处于正常存续状态,即可永久持有该名称的使用权;若公司注销,名称会在注销满12个月后释放,开放给其他主体申请登记。
实践中不少申请人对新加坡公司名字的规则存在认知偏差,以下为ACRA2026年公开澄清的高频误区:
除重名排查外,ACRA还会核查名称是否符合禁止性规定、是否涉及受监管行业,若名称包含受监管行业词汇但未提交预批准文件,即使无重名也会被驳回。
新加坡公司的法定名称必须为英文,中文名称可作为可选别名向ACRA申请登记,但中文名称不具备法定效力,所有法律文件、政府申报必须使用英文法定名称。
根据ACRA2026年更新的规则,名称中包含「Singapore」「SG」等字样的,需证明公司主营业务70%以上位于新加坡境内,或新加坡本地董事持股比例不低于30%,否则申请会被驳回。
核名通过仅获得120天的优先使用权,只有完成公司注册后,名称才会随公司存续持续归属申请人;若公司逾期未年审被强制注销,名称也会同步进入释放序列。
根据ACRA与东盟商事合作组织2026年联合发布的《区域商事名称互认报告》,新加坡公司名字在东盟10国范围内享有优先保护权,相同名称不得在其他东盟国家被恶意抢注。
新加坡对商号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较强,已登记的新加坡公司名字可直接获得《新加坡商标法》的兜底保护,若其他主体未经授权使用相同或近似名称开展经营,权利人可直接发起维权索赔。
相比其他主流离岸司法辖区,新加坡公司名字的使用限制较少,只要符合业务实际,名称中可包含「国际」「集团」「控股」「产业」等字样,无需满足额外的注册资本门槛或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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